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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3届毕业生参加江苏省第二届大学生就(创)业知识竞赛的通知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07日    阅读次数:2540

苏建院学〔2012〕28号

各二级学院及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华新”杯江苏省第二届大学生就(创)业知识竞赛的通知》(苏教办指[2012]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学校统一组织2013届毕业生参加本次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目的
      全面普及、宣传国家和我省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自主择业等政策法规和就业知识,促进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深入开展。
   二、组织机构
    经研究,决定成立我校开展大学生就(创)业知识竞赛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登宏
    成 员:丁维华、方桐清、王国安、华国平、刘选民、刘海波、刘盛贤、闫照粉、李青、宋丹萍、吴涛、张衡宇、荣国瑞、黄立营、黄宝玲、唐荣康、梁惠、潘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活动的宣传、组织和实施等工作。
    三、参赛对象
    全体2013届毕业生
四、竞赛流程
竞赛安排在2012年5月2日至9月20日,分宣讲学习、网上参赛、总结评优三个阶段。
(一)宣讲学习(4月25日-9月20日
各单位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对学生进行参赛动员,确保参赛率。并结合单位实际采取召开就业政策专题学习会、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组织学生学习毕业生就(创)业政策和相关知识辅导材料或登录指定网站自行学习,确保学习见实效,竞赛成绩好。
大赛指定网站:
江苏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网(http://www.3idea.cn)、
江苏毕业生就业网(http://www.jsbys.com.cn)、
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http://www.91job.gov.cn)。
(二)网上参赛(6月1日-9月20
参赛学生登陆竞赛指定网站进行实名注册后,在60分钟内完成50题(含单选30题,多选10题,对错判断10题),总分为100分。答题完毕并提交试卷后即可得到本人的竞赛成绩。竞赛系统会每日汇总、更新各参赛高校当日参赛学生总数。
(三)总结评奖
1、奖项设置。领导小组按各单位参赛学生总数的1%设置学生优胜奖,并设置学院优秀组织奖4个。
2、评选办法。学生优胜奖按照参赛学生的成绩进行评选。学院优秀组织奖根据各二级学院组织推动情况结合参赛学生比例、成绩等因素评选。
    五、几点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求全体2013届毕业生必须参赛。指定一名辅导员负责参赛学生的组织和督促工作。通过竞赛,深入开展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提高毕业生就业竞争力。
2、各单位要各负其责,加强协调与配合,确保竞赛工作顺利、有序地开展,确保竞赛取得优异成绩。
 
二O一二年五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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