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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关于举办“花桥国际商务城”杯江苏省第五届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的通知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0年09月26日    阅读次数:1846

苏教指〔20101

 

各高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做好大学生就业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全面普及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知识,提高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就业能力,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就业观、成才观、价值观,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经研究,决定自20109月起,举办“花桥国际商务城”杯江苏省第五届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设组委会,全面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工作。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负责活动的日常宣传、实施工作。

二、请各高校认真组织、积极参加,指定专人负责,并及时填写《参赛回执表》(见附件1),于2010920日前传真或电子邮件至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三、各高校应按照大赛组委会有关要求做好大赛组织和宣传工作,包括组织学生参赛、指导学生科学规划职业生涯、组织参赛作品评选等,并于20101110日前向大赛组委会推荐本校的优秀选手。

四、大赛组委会将于2010920日起在大赛官方网站(www.jsbys.com.cn/zygh)向参赛大学生免费开放“江苏省大学生职业规划系统”。

五、详细赛程安排及规则参见《“花桥国际商务城”杯江苏省第五届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实施方案》(见附件2)。

 

联系人:张      蒋晨阳

电话:(02583335737 83335730

传真:(02583335734

电子邮箱:2626797@qq.com

                          

江苏省教育厅

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大学生   职业规划   大赛   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091日印发                

 

 

 

附件2:“花桥国际商务城”杯江苏省第五届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实施方案

“花桥国际商务城”杯

江苏省第五届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

实施方案

  一、 大赛简介

1、活动名称

“花桥国际商务城”杯江苏省第五届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

2、大赛主题

我的腾飞计划

3、参赛对象

江苏省各普通高校、成人高校、独立学院在校学生

4、活动宗旨

通过“职业规划大赛”活动的组织,全面普及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知识,提高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就业能力,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就业观、成才观、价值观,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

5、主办单位

江苏省教育厅

6、承办单位

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7、协办单位

江苏昆山花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8、网站支持

大赛官方网站 www.jsbys.com.cn/zygh

江苏毕业生就业网 www.jsbys.com.cn

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 www.91job.gov.cn

二、 赛程安排

1、学校初赛(920日—1110日)

各院校自行组织在校学生参赛。参赛选手在校内报名并提交作品,由各院校根据大赛评选规则和评分标准,从计划、执行、展示等几方面综合评比,按照学校参赛总人数1%的比例选出优胜选手(至多不超过10名),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

同时每所参赛院校可按照学校参赛总人数0.5%的比例,推荐优秀选手参加各分赛区比赛(至多不超过5名)。推荐优秀选手的同时需向大赛组委会提交该选手的书面作品一式两份(要求为A4打印稿,不提倡对参赛作品进行豪华包装),并在大赛官方网站上提交选手个人简介、上传作品电子版、比赛现场和才艺展示视频短片(时长不超过6分钟,要求为AVIWMV格式)。

2、分赛区复赛(1120-1130日)

复赛分为四个赛区:第一赛区(南京地区高校)、第二赛区(徐州、淮安、盐城、连云港、宿迁地区高校)、第三赛区(镇江、扬州、泰州、南通地区高校)、第四赛区(苏州、无锡、常州地区高校)。参赛选手分为本科院校组和专科院校组,由专家评审团按照评选规则,根据书面作品和视频短片分别评分,每个赛区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其中获一等奖的选手可参加总决赛。

3、总决赛(121日—1215日)

总决赛为现场比赛,按照本科院校组和专科院校组分别评选。比赛环节包括书面作品评审、专家提问、职业才艺展示。最终将评出年度总冠军、职业规划之星、最佳人气奖。

三、 奖项设置

赛程

奖  项

名额

 

备注

学校

初赛

初赛优胜奖

学校参赛总人数1%(至多不超过10名)

获奖证书

可按照学校参赛总人数0.5%推荐选手参加分赛区复赛(至多不超过5名)。

本科组优胜奖

 

一等奖20

二等奖40

三等奖80

获奖证书+奖品

此处名额为分赛区获奖人数之和(各分赛区的获奖名额分布按照各分赛区选送的选手人数比例确定)。其中获得一等奖的选手可参加全省总决赛。

专科组优胜奖

一等奖20

二等奖40

三等奖80

年度总冠军

1

获奖证书+奖品

 

本科组

职业规划之星

10

专科组

职业规划之星

10

最佳人气奖

5

从总决赛入围选手中评选。

其他奖项

最佳组织奖

(参赛院校)

10

奖牌+奖金

 

优秀指导教师奖

(指导老师)

10

获奖证书+奖金

 

 

大赛组委会可以根据各校报名参赛的具体情况对获奖名额、奖项、奖励、晋级名额等事项做出相应调整。

各参赛院校可自行决定对本校的获奖者给予其他奖励。

各校初赛获奖者可由所在院校颁发奖状(由大赛组委会盖章);分赛区复赛及总决赛获奖者由大赛组委会颁发奖状。

比赛结果及获奖者名单由大赛官方网站统一公布,江苏毕业生就业网(www.jsbys.com.cn)、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www.91job.gov.cn)也将按比赛阶段对获奖者名单进行公布。

获奖选手均有机会获得组委会推荐,签约大赛合作单位就业或实习机会。

 

 

 

四、 评选规则

(一)职业规划之星

1、大赛将从计划、执行、展示等方面对参赛选手进行综合评比。

2、书面作品占40%。要求:作品内容完整,简明扼要,格式清晰,版面大方美观,创意新颖,正文部分不超过一万字。大赛组委会将邀请有关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以思想性、创新性、真实性为主要评比标准,淡化文学性和艺术性。

3、执行能力占40%。要求:通过演讲、面试、实例展现等形式,表现参赛选手的个人素质。突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等。

4、职业才艺展示占20%。要求:形式不限,要与自身规划的职业相关,能充分展现参赛选手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以及职场新人的职业形象,且个人才艺应对达到自身的职业目标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二)年度总冠军

总决赛得分最高的一名选手,不分组别。评分标准和规则参照职业规划之星评选办法。

(三)最佳人气奖

最佳人气奖从总决赛入围选手中选取,按照大赛官方网站的得票数量进行评选。

(四)最佳组织奖

1、按照大赛组委会的统一要求,做好校内比赛的组织和宣传工作。

2、对在校学生开展了系统的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教育。

3、推荐的参赛选手在分赛区和总决赛中获得较好的成绩。

4、能做好活动的总结工作。

5、需向大赛组委会提交书面申报材料。

(五)优秀指导教师奖

1、有扎实的职业规划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2、有较强的敬业精神,为推进活动开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3、辅导的参赛选手获得较好成绩。

4、需向大赛组委会提交书面申报材料。

 

五、 注意事项

1、所有报名、参赛作品概不退稿,请自行保留底稿。

2、参赛者必须是参赛作品的原创作者,并保证其拥有该作品的合法著作权。

3、获奖作品如发现有抄袭、盗用、作弊等不法手段、或有出售、商业推广及直接或间接商业目的的、或不符合规定及违反他人著作权的,即予取消其参赛资格、追回奖励外,一切法律责任由参赛者自行负责。

4、所有获奖作品的著作权归主办方所有,即每位参赛者在其作品被公布和被告知获奖的同时即被视为已明确同意大赛主办方及其被许可人永久性地、免费地、以任何方式使用、任何媒体上使用、发表参赛作品。主办方可以将所有入选作品汇集成册出版发行,参赛者不得有任何异议。任何机构与个人(包括获奖作品的作者)刊登、转载这些作品均需获得主办方的书面许可。获奖作品的作者拥有该作品公开发表的署名权。

5、所有参赛作品均不得涉及暴力、色情、非法宗教宣传等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内容。如遇此类投稿,主办方有权自行决定对其采取不予评审、不予发表或删除等措施,情节严重者将提交司法机关处理。

6、参赛者若违反本规则的任何条款,主办方有权立即取消其参赛资格,或取消其已获得的奖项并要求返还奖励,同时保留进一步追究损害赔偿的权利。

7、由于突发事件或其它主办方无法控制的原因,影响大赛的管理、安全、评审或公正性的情况下,主办方有权单方面推迟或取消大赛部分或全部的比赛。

8、所有获奖选手的奖金、奖品的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行申报缴纳。

9、主办方保留进一步补充本比赛规程的权利。如参赛者对此有异议,可选择退出大赛,并应及时通知主办方,但无权要求主办方返还因参赛发生的任何费用。

10、主办方不承担因参赛作品所致的包括但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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