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关于举办“花桥国际商务城”杯江苏省第六届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的通知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29日 阅读次数:1990各高校:
为全面普及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知识,提高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就业能力,决定自2011年4月起,举办“花桥国际商务城”杯江苏省第六届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新起点新蓝图 新征程。
二、大赛设组委会,全面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工作。省教育厅领导担任组委会主任;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高教处,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江苏昆山花桥经济开发区负责人担任组委会成员。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负责活动的日常宣传、组织实施工作。
三、大赛以学校为单位,省内各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请各高校认真组织,明确责任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并填写《高校参赛报名回执表》(附件1),于2011年5月9日前传真或电子邮件至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四、各高校应按照大赛组委会有关要求做好大赛组织和宣传工作,包括组织学生参赛,指导学生科学规划职业生涯,组织参赛作品评选等,并于2011年9月10日前,向大赛组委会推荐本校优秀选手。
五、本次大赛分设本、专科组,赛程包括学校初赛、分赛区复赛、全省总决赛三个阶段。大赛将按参赛学生比例设置全省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一、二、三等奖,总决赛还将评比年度总冠军(本、专科组各1名)及职业规划之星(本、专科组各10名),最佳组织奖,优秀指导教师奖等奖项若干。详细赛程安排及规则参见《大赛赛程安排及奖项评选办法》(附件2)。
六、为确保大赛公正、公平进行,组委会将组建评委专家库和大赛监审组。各组别、赛区评委由组委会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并实行评委回避制度。参赛院校可在报名参赛时推荐评委并填写《推荐评委信息表》(附件3)回传或电子邮件至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联系人:刘溪潺 涂家代;电话:025-83335733 83335731;传真:025-68661140;电子邮箱:xichanliu@163.com;通信地址:南京市上海路203号403室;
邮政编码:210024。
附件1:高校参赛报名回执表
附件2:大赛赛程安排及奖项评选办法
附件3:推荐评委信息表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大学生 职业规划大赛 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1年4月25日印发
附件1:
高 校 参 赛 回 执 表
参赛院校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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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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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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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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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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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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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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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时间:
附件2:
大赛赛程安排及奖项评选办法
一、赛程安排
(一)学校初赛(5月10日—7月20日)
各院校自行组织在校学生参赛。参赛选手在校内报名并提交作品,由各院校根据大赛评选规则和评分标准,从计划、执行、展示等几方面综合评比,每校评选出10名优胜选手,由大赛组委会颁发优胜奖证书。
每所参赛院校推荐3名优秀选手参加各分赛区比赛。推荐选手的书面作品由学校统一上传至大赛官方网站(www.jsbys.com.cn/zygh)并向组委会提交该选手的书面作品一式两份(要求为普通A4纸打印稿,黑白色)。
(二)分赛区复赛(9月20日-9月30日)
复赛分为四个赛区:第一赛区(南京地区高校)、第二赛区(徐州、淮安、盐城、连云港、宿迁地区高校)、第三赛区(镇江、扬州、泰州、南通地区高校)、第四赛区(苏州、无锡、常州地区高校)。复赛承办方及联系方式另行通知。
复赛设网评和现场比赛两个环节。网评由评委对选手在官网上提交的参赛材料进行评分。网评优胜者参加现场比赛。现场比赛由各分赛区参照省总决赛流程设计,可突出特色,酌情微调。
参赛选手分为本科院校组和专科院校组,由专家评审组按照评选规则,分别评出各赛区一、二、三等奖。其中获一等奖的选手参加全省总决赛。
(三)全省总决赛(10月10日—10月15日)
总决赛为现场比赛,按照本科院校组和专科院校组分别评选职业规划之星各10名、年度总冠军各1名。现场比赛环节包括书面作品评审(30%)、现场陈述(40%)、专家提问(10%)、职业才艺展示(20%)。
二、奖项及评选
(一)职业规划之星(本、专科组各10名)
1、大赛将从计划、执行、展示等方面对参赛选手进行综合评比。
2、书面作品占30%。要求:作品内容完整,简明扼要,格式清晰,版面大方美观,创意新颖,正文部分不超过一万字。大赛组委会将邀请有关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以思想性、创新性、真实性为主要评比标准,淡化文学性和艺术性。
3、现场陈述环节占40%。要求:通过演讲、实例展现等形式,表现参赛选手的个人素质。突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等。
4、专家提问环节占10%。要求:能准确领悟问题,全面、清晰做答。
5、职业才艺展示占20%。要求:形式不限,要与自身规划的职业相关,能充分展现参赛选手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以及职场新人的职业形象,且个人才艺应对达到自身的职业目标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二)年度总冠军(本、专科组各1名)
总决赛得分最高的一名选手为年度总冠军,分本专科组评选。评分标准和规则参照职业规划之星评选办法。年度总冠军不设并列奖,如比赛环节中出现相同分数者,由评委会现场增加一轮比赛。
(三)最佳组织奖
1、按照大赛组委会的统一要求,做好校内比赛的组织和宣传工作。
2、对在校学生开展了系统的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教育。
3、推荐的参赛选手在分赛区和总决赛中获得较好的成绩。
4、能做好活动的总结工作。
5、在2011年10月10日前向大赛组委会提交书面申报材料。
(四)优秀指导教师奖
1、有扎实的职业规划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2、有较强的敬业精神,为推进活动开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3、辅导的参赛选手获得较好成绩。
4、在2011年10月10日前向大赛组委会提交书面申报材料。
三、注意事项
(一)所有报名、参赛作品概不退稿,请自行保留底稿。
(二)参赛者必须是参赛作品的原创作者,并保证其拥有该作品的合法著作权。
(三)获奖作品如发现有抄袭、盗用、作弊等不法手段、或有出售、商业推广及直接或间接商业目的的、或不符合规定及违反他人著作权的,即予取消其参赛资格、追回奖励外,一切法律责任由参赛者自行负责。
(四)所有获奖作品的著作权归主办方所有,即每位参赛者在其作品被公布和被告知获奖的同时即被视为已明确同意大赛主办方及其被许可人永久性地、免费地、以任何方式使用、任何媒体上使用、发表参赛作品。主办方可以将所有入选作品汇集成册出版发行,参赛者不得有任何异议。任何机构与个人(包括获奖作品的作者)刊登、转载这些作品均需获得主办方的书面许可。获奖作品的作者拥有该作品公开发表的署名权。
(五)所有参赛作品均不得涉及暴力、色情、非法宗教宣传等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内容。如遇此类投稿,主办方有权自行决定对其采取不予评审、不予发表或删除等措施,情节严重者将提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参赛者若违反本规则的任何条款,主办方有权立即取消其参赛资格,或取消其已获得的奖项并要求返还奖励,同时保留进一步追究损害赔偿的权利。
(七)由于突发事件或其它主办方无法控制的原因,影响大赛的管理、安全、评审或公正性的情况下,主办方有权单方面推迟或取消大赛部分或全部的比赛。
(八)所有获奖选手的奖金、奖品的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行申报缴纳。
(九)主办方保留进一步补充本比赛规程的权利。如参赛者对此有异议,可选择退出大赛,并应及时通知主办方,但无权要求主办方返还因参赛发生的任何费用。
(十)主办方不承担因参赛作品所致的包括但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附件3:
推荐评委信息表
推荐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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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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