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
徐建院[2009]33号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毕业生就业工作,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毕业生就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坚定信心,进一步健全毕业生就业工作体制
促进大学生就业是落实人才强国战略的一项重要举措和基本前提,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不仅关系到学生个人的发展,而且关系到学生家庭的幸福,更关系到高等教育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特别是在当下,国际经济危机的影响进一步蔓延和加深,我国经济发展和就业形势的不确定性因素增加,极易产生负面影响。因此,全院上下要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从事关国家和学校全局发展的高度,关注毕业生就业工作,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有关精神上来,进一步增强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强化就业服务意识,制定周密工作措施,切实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
为了适应新阶段新形势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对我院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领导,学院调整了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和院长任组长,其他院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招生就业处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各系(院)党总支书记担任。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提出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长远规划和阶段性工作目标,安排部署全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其中,招生就业处是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负责全院性毕业生就业指导、就业服务等具体事务工作的计划、安排;负责上级有关就业工作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负责就业形势分析和指导各系(院)毕业生跟踪调查等工作。各系(院)要进一步健全毕业生就业工作小组,由系(院)党总支书记、主任(院长)任组长,党总支副书记和分管教学的副主任(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教研室主任和带班辅导员组成。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落实本系(院)的毕业生就业工作。校领导将加强对所联系的系(院)就业工作的指导、督促和协调工作。
二、明确目标,进一步完善毕业生就业工作机制
(一)明确就业工作目标,落实目标考核责任制。把毕业生就业工作列为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把就业工作各项考核数据名列省内同类高校前列作为学校就业工作的目标,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分解落实就业任务,把毕业生就业工作完成情况作为考核相关部门及各系(院)工作的重要指标。全校毕业生平均就业率达标,学校将对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就业工作专职人员实施奖励,若不达标,则要按低于标准的程度扣除上述人员的部分岗位津贴。各系(院)要视具体情况,建立完善分专业、分班级的就业情况考核制度,并与教研室主任、辅导员的考核奖励挂钩。
(二)实施“全员促进就业工程”,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采取有效措施,调动校系(院)两方面的工作积极性,鼓励教师全员参与,充分利用校内外资源,大力拓展就业基地建设,努力寻求增加新的就业岗位。认真组织校内招聘活动,主动而又慎重地组织毕业生到社会应征工作岗位。积极鼓励毕业生应征入伍、参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帮助和扶持毕业生自主创业,拓宽就业途径和就业渠道。各系(院)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完善相应的考核奖励制度,要求专业教师把顶岗实习指导与推荐就业有机结合起来,促成并帮助毕业生在顶岗实习企业实现就业。
(三)确保就业经费足额下拨、有效使用。学校每年就业工作经费额度安排不低于当年应收学费1%。并划拨一定的经费到系(院),用于组织校内专场招聘会、外出开拓就业市场、毕业生就业跟踪调查等。
三、深化改革,进一步增强毕业生就业的核心竞争力
(一)加强职业素质教育和培养。要着眼于学生的全面发展,以促进就业为导向,以素质培养为根本,协调校内外各方面的力量,配合新型人才培养模式的建构,建立学生素质教育的课程体系、实践体系、评价体系和保障体系,大力培养学生的科学素质、人文素质和身心素质,尤其要注意挖掘学生的职业潜能,培养学生的职业素养,提高学生的寻岗、适岗和职业迁移能力,努力使学生成才有基础、发展有后劲。
(二)深化专业建设和课程改革。积极推进以就业和社会需求为导向的教育教学改革,优化专业结构,全面落实各专业招生规模与毕业生就业状况挂钩的制度,就业指标连续排列末位的专业,根据情况停止招生或减少招生规模。在专业建设目标中明确就业能力指标,将毕业生就业率、就业质量和社会评价等项目量化并列入专业建设必须考核验收项目。积极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主动采纳企业和毕业生跟踪调查报告中的建议,提高学生的职业素养与就业竞争力,大力提高学生的适岗和转岗能力。
(三)重视实践性教学环节和各类技能培训,切实落实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生产实习、顶岗实习是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重要的教学环节,必须保证其按教学计划要求完成其全部教学任务。在生产实习岗位的安排过程中体现以学校为主、学生为辅原则;而在顶岗实习岗位安排则可以学生联系为主、学校为辅。大力组织,加强管理以促进就业为目的的实习实践,强化学生毕业前顶岗实习指导与考核,确保毕业生在离校前都能参加实习实践活动,保证顶岗实习的教学效果和岗位技能训练水平,缩短毕业生从学校进入社会的磨合期。各系(院)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强培训,使学生在校期间通过职业技能鉴定获得更多的职业资格证书。
四、以人为本,进一步提高毕业生就业工作服务质量
(一)构建务实高效的就业服务体系,促进有效就业。落实各项就业政策,引导学生转变就业观念,合理调整就业期望值,面向西部、苏北和基层主动就业。主动服务,帮助毕业生解决在派遣、离校过程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完善校园就业有形市场,组织大型、中型和专场招聘等多种形式校园招聘会,为企业招聘提供全方位服务,为毕业生提供充足的就业岗位。同时,为企业网上招聘、学生到社会应聘提供必要的帮助。即时监测毕业生就业情况,实施毕业生就业报告制度,适时采取针对性的措施。
(二)畅通就业信息网络,保证就业信息有效传递。加强校园就业信息网络建设,采取多种途径丰富网络资源,利用网络、宣传栏及短信平台等多渠道收集、发布就业信息。引导学生正确辨别并有效运用网络信息资源。
(三)深化就业指导课程改革,培养专业化师资队伍。支持就业指导教师及专职工作人员参加相关培训和业务学习,逐步做到持证上岗,提高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水平。继续组织好职业生涯规划、就业和创业指导课程的教学工作,改进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提高针对性和实用性。
(四)开展创业教育,引导和帮助毕业生积极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发挥创业对于就业的倍增效应。相关职能部门和各系(院)要为毕业生提供形式多样、内容生动的创业教育,优化创业环境,帮助毕业生熟悉创业优惠政策,掌握创业相关知识,了解创业途径和方法,激发毕业生创业兴趣,使自主创业的毕业生人数有所增加。
(五)实施一对一帮扶,做好困难家庭毕业生就业工作。要对困难家庭毕业生给予重点关注、重点服务和重点推荐。建立困难毕业生档案,实施“零距离就业行动计划”,选派有责任心、业务能力强的教师进行一对一帮扶,切实解决他们经济上、心理上和求职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帮助他们顺利毕业。
(六)强化就业工作管理。对来校企业招聘情况进行记录,建立健全就业资料、数据档案;严格就业协议审核,通过多重复核确保就业协议、用工证明有效、真实;认真准备每月就业工作例会,推进就业工作有序开展;周密组织毕业生调查和企业调查,对各专业毕业生就业状况进行客观评价;及时对学院就业工作进行总结并对系(院)就业工作进行公正考核。
(七)加强就业形势教育,确保就业安全与校园稳定。各系(院)每年都要召开全体毕业生大会,宣传党和政府对高校毕业生的关心,宣传党和国家及用人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的系列优惠政策和好的做法,加强毕业生的纪律教育、心理辅导和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学生客观、理性、辩证地认识就业形势,提醒毕业生防范招聘欺诈和传销陷阱,确保就业安全和校园稳定。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