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大学生创业园申请入驻流程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02日 阅读次数:2655 一、入驻条件。
申请入驻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徐州市大学生创业证》的大学生创业企业。
2.符合国家和江苏省、徐州市产业政策相关规定,创业项目较成熟,并具备以下条件:①技术含量较高、创新性较强、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并有利于形成或培育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②无知识产权纠纷;③已拥有被评审专家认可的创新性较高的使用技术和经营构想,并有明确的市场应用目标和完整、合理及有效的市场经营计划;④从事国家规定的特殊行业(如医药、医疗器械、邮电、通信、电力、农作物新品种及生物制品、公安及安全等)的项目,申请时须有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批准证明和有关测试报告;⑤对我市大学生创业具有典型示范和推动作用;⑥节能降耗,有利于环境保护等。
3.具备一定的项目启动资金和承担风险的能力。
4.具有较完善的企业管理制度,入园后能够保证在园区正常开展工作。同时承诺其研发成果在徐州市域范围内转化。
5.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和不良行为记录。
6.自觉遵守创业园相关管理规定。
二、申请入园所需材料及程序:
1.创业企业在申请入园时,应提供以下资料:①《徐州市大学生创业园入驻申请表》;②项目创业计划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③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或创业个人(团队)的简历和一吋近期彩色照片两张,以及《徐州市大学生创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校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所在院校证明;④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⑤创业服务中心要求出具的其它证明材料。
2.申请入园程序:①创业企业如实提供申请材料;②创业服务中心组建评审委员会,本着“好中选优”的原则,对创业企业及其项目进行调查论证和评审筛选,确定入驻资格;③由创业服务中心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④通过审批的创业企业在接到进驻通知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创业服务中心签署入园协议书,并办理其它相关手续;⑤创业企业正式入园开展创业活动。